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关于井田制本质的问题(井田制的本质是)。以下是这个问题的总结。让我们来看看。
井场系统的本质是什么?
井田制是中国奴隶社会的一种国有土地制度,盛行于西周时期。其实质是一种以国家所有权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权。矿区属于周王,分配给奴隶主,但奴隶主使用的矿区不得买卖、 *** ,必须缴纳一定的贡赋。奴隶主强迫奴隶集体耕种矿田,四周是私有田,中间是公有田。
矿田制度体现了夏商周时期中国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可以这样定义:矿田制度是夏商周时期中国农业生产方式及其制度结构安排的总描述;同时也可以解释为微观经济活动与宏观价值结构之间的一种社会政治经济关系,以实现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变现率的更大化。因此,随着这种产权制度效力的丧失,它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退出了历史舞台。
西周实行的井田制的本质是什么?
井田制名义上是奴隶国家的土地国有制,实质上是一种高度集中于个人的土地私有制。所谓“天下之地”,就是井田制:全国的土地所有权只属于周,其余诸侯、百姓只有使用权(周赐与,并向周进贡),但无权自由买卖土地,奴隶被迫在矿田集体劳动。
你所谓的地王是不正确的。诸侯也是国王,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在西周,除了周天子,没有人能自由支配土地。由于周是国家的代表,拥有更高的外交权利,这种完全属于周的土地所有权称为奴隶制土地国家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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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静制度的本质是私有制吗?!
不是私有财产。
井田制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国有土地制度,盛行于西周。当时道路、通道纵横交错,将土地分割成“井”字形的方块,故称“矿田”。矿区属于周王,分给百姓。领主可以不买卖,不 *** 矿田,还要缴纳一定的贡品。领主强迫人民集体耕种矿田,四周是私人田地,中间是公共田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土地制度。它仍然保留着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外壳,但其实质是奴隶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
所以商鞅废除了井田制,建立了土地私有制。
井场系统的本质是什么?
田静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以国家所有权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权。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国有土地制度,出现于商代,发展于西周。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流行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商周时期,土地名义上是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国王所有。(记者:因为阶级社会本身就是私有制,所以景甜制度的本质是土地私有制。为了与封建时代的土地政策相区别,很多教科书误认为井田制是国有土地,这是不可取的。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进行政治改革,废除井田制,建立土地私有制。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大多为地主所有,农民占有的土地较少。
井场系统的本质是什么?这块土地是私有的还是国有的?
井田制度是国有土地制度。只是到了春秋后期,由于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流行等诸多原因,田静制度逐渐瓦解。本质上是一种打着国家所有权名义的贵族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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